(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承诺遵守以下内容)
*
*
*
*
*
*
{{o.ItemText}} | ||
---|---|---|
{{a.Subject}} |
|
*
*
*
*
签署《伦理承诺函》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个人承诺书》
伦理审查承诺函
本人及本课题组承诺该研究所涉及的相关伦理问题,一经立项将按照伦理审核要求在6个月内提交伦理审查上会申请,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方可开展研究,并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伦理委员会相关要求执行,若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或申请后未获伦理委员会批准,本人自愿终止开展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个人承诺书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规定的行为。本人符合所申请项目的申请资格,所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科研伦理的内容;不存在任何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和执行全过程中,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遵守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杜绝以下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虚假申报项目,甚至骗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
(三)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四)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等资助;
(五)购买、代写申请书;弄虚作假,骗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
(六)在项目申请书中以高指标通过评审,在项目计划书中故意篡改降低相应指标;
(七)以任何形式探听未公开的项目评审信息、评审专家信息及其他评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干扰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八)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各种方式及各种途径联系有关专家进行请托、游说,违规到评审会议驻地游说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询问评审或尚未正式向社会公布的信息等干扰评审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九)向评审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提供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或提供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十)其他违反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
(三)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四)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等资助;
(五)购买、代写申请书;弄虚作假,骗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
(六)在项目申请书中以高指标通过评审,在项目计划书中故意篡改降低相应指标;
(七)以任何形式探听未公开的项目评审信息、评审专家信息及其他评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干扰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八)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各种方式及各种途径联系有关专家进行请托、游说,违规到评审会议驻地游说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询问评审或尚未正式向社会公布的信息等干扰评审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九)向评审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提供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或提供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十)其他违反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人愿接受学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停拨或核减经费、撤销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追回项目资助经费,向社会通报违规情况,取消一定期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接受相应的党纪政务处理等。
承诺人:
承诺人: